【版權聲明】:我們尊重原創,也注重分享。有部分內容來自互聯網,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供學習參考之用,禁止用于商業用途,本平臺對轉載、分享的內容、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僅供讀者參考,如無意中侵犯了哪個媒體、公司 、企業或個人等的知識產權,請聯系刪除。謝謝!
|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條例》10月起施行8月1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條例》(下稱 《條例》)。該《條例》于10月1日起施行,是繼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后,山西又一件環保領域的基礎性法規,對于促進依法行政,打贏“碧水保衛戰”具有重要意義。 提供法治保障 水環境安全關系人類安全,水污染防治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山西生態環境脆弱,水資源短缺,水污染嚴重,社會各界對通過制定嚴格的制度措施加強水污染防治有著高度共識。制定出臺我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共八章五十九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標準和規劃,第三章地表水污染防治,分別對工業水污染防治、城鎮水污染防治、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修復作出了規定,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第五章飲用水水源保護,第六章監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八章附則。 仔細閱讀《條例》,可以說是亮點紛呈,突出體現在:一是授權省人民政府制定嚴于國家標準的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凸顯我省水污染防治的決心。二是嚴格工業水污染防治要求,成為全省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 “催化劑”。三是細化了城鎮和農業農村水污染防治規定,為打贏“碧水保衛戰”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明確了地下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態修復的相關規定,開啟全省水環境質量改善“新征程”。 多措并舉保落實 《條例》立法完成后,如何保障其得到充分的貫徹落實?有什么具體舉措?對此,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級監察專員李凌昇表示,為貫徹落實好《條例》,將從四個方面予以推進:首先是做好普法宣傳教育。結合水污染防治執法宣傳條例,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將《條例》宣傳貫徹融入到水污染防治執法實踐全過程。結合正在全省開展的“環境宣教入企行”宣傳活動,將《條例》向全省重點排污企業宣傳培訓;其次是加強生態環境系統內部的學習宣傳;其次是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對重點流域持續開展執法攻堅行動,建立“鐵腕治污”常態化機制。對嚴重違法排污行為嚴查重處,實施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刑事拘留。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散亂污”企業,發現一處,取締一處,震懾一片;再次是強化督察問責。對于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地方政府,按照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問責辦法》實施問責;還有就是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各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宣傳水環境保護正面典型、曝光水環境違法負面典型。充分利用 “12369”環保舉報熱線,引導群眾參與水污染防治,多渠道全方位強化社會監督。 |